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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題:

一、從企業投資的角度來看國片製作第一桶金「輔導金」

二、國片輔導金對我國電影產業發展之影響?

三、國片輔導金補助方式應採「雨露均霑」或「集中火力」?

四、現行國片輔導金制度面及執行面有何改進之處?

五、有人認為票房補助下一部影片拍攝是「錦上添花」,該制度是否應做調整?

 

以下為上網蒐集資料後的自我碎碎念。礙於第五題不懂其題意,故暫無書寫..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      電影工業是一個國家的文化表徵,兼具藝術與商業性質,世界各國為保護本國電影文化,

多以國家預算輔導其本國電影產業。有鑒於七O年代後期,國產電影陷入不景氣狀態。新聞局

為了振興國片,策訂多項輔導與獎勵措施,其中以1989年實施的電影輔導金是政府對電影產

業的實質補貼政策;然而電影輔導金制度自1989年實施以來,產生了文化與商業定位不明的

極大爭議。自1989年至今,電影短片輔導金協助電影藝術創作者拍攝完成多部優秀的電影作

品,包括國內金馬獎、台北電影節獨立創作競賽、台北電影節市民影展、金穗獎、紀錄片雙年

展等各影展獎項,更在國外獲得肯定。

     從歷年來的預算書裡看見,輔導金雖有逐漸增加的趨勢,但與其他國家的政府補助費用相

比之下還是非常不足。

     由於拍攝一部電影所耗資金、人力、時間等因素皆是很可觀的,例如《塞德克‧巴萊》開拍

後,在求好心切,以及天災影響下,拍片經費逐漸膨脹,最後總預算達六億元,在輔導金該以

「雨露均霑」或「集中火力」的補助方式來探討,「雨露均霑」的方式是比較妥當的,「集中

火力」或許對於填補資金缺口並無太大幫助;「雨露均霑」的優點在於,能讓各方新秀皆有機

會一展長才,對於電影的市場也較不會有一老獨大的狀況,人人皆有希望。對於向企業募款、

盼企業投資,也絕對與「知名度」無法脫鉤,未出頭的新秀們對於盼得企業投資必然是弱勢。

     ●歷年來輔導金制度在「制度面」上的缺失:

(一) 未落實對等投資政策: 依歷年來要點規定,輔導金大約佔製作總成本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

      七,拍片過程中,業者是否提撥等額之資金,依當時的輔導金要點規定,並無任何配套措施,

      根本無從監督或查證。據部份也者表示,由於拍片支出繁雜,除拍片者本身,否則很難查證

      單據之真偽,導致輔導金業者為符合規定,向同業收購相關年度的單據供會計師查核。

(二) 拍片監督機制之規定不明確:七十八年度設立監拍小組人員因個人因素時有無法配合的情況,

       根本無法做到全面監拍之地步。七十九、八十年度要點規定採用「先拍攝,後付款」的方式,

       有無監督機制並不重要,因只要未通過審核,業者亦無法領取輔導金。八十一年度至八十九

       年度要點採事前領款,即按拍攝進度分四期核發,拍攝完成,經新聞局審查通過四期,每期各

       支付輔導金總額的四分之ㄧ。九十年度輔導金曾作大幅修正,並規定獲獎企劃案之業者於期限

       內,電影片必須拍攝三萬呎底片,並繳交底片的沖印證明,以作憑證。

(三) 評審制度流於主觀:多年來的評審會議,有時整場只討論劇本好壞,甚少討論可能關乎影片成

       敗的拍片資金籌措、預算的執行或發行計畫等,而在討論過程中,口才較好的評審往往影響或

       改變其他評審的意見。評審之間換票之事也是很有可能的。

(四) 未鼓勵跨國合作:多年來,輔導金制度遷就相關法令對國產片之定義,依製片國籍、半數資金

       及半數主配角等標準嚴格界定申請者資格,導致跨國合作影片遭排除,與電影片製作跨國合作

       趨勢不合,不利國產片長期發展。

      ●歷年來輔導金制度在「執行面」上的缺失:

(一) 資金欠缺:我國電影事業仍楚瑜低迷狀態,製片者收益情形不佳,再投資意願低。國產電影片

      票房不佳,更無力吸引民間資金投資。在缺乏商業體系的奧援下,以近年來輔導金影片佔國產

      影片的高比例,不難發現,投資國產影片的業者,只有獲選輔導金,才得到開拍影片的機會。

(二) 人才短缺流失:因電影事業之低迷,影片產量少,電影人才或無就業機會,或而投身電視或廣

       告事業,造成人才流失。

(三) 個人風格太重,題材缺乏市場性:這類帶有「作者論」色彩的電影,對於國內多數觀眾而言,

      比較像是在探究電影創作者的訴求,而非用以娛悅觀賞者的身心,有極高的藝術價值,但常令

      觀眾無法領會劇情內容欲表達的意義。觀眾群不廣,屬非主流的藝術愛好者電影,商業票房不

      理想,但頗得主要國際影展單位的青睞。

(四) 獲選業者心態未能誠實守法:歷年來,許多輔導金企劃案在報名時所申報的演職員均是一時之

      選,在領取輔導金第一期款時所繳交的演職員合約,亦大多與報名的企劃案演職員相符。惟一

      領完錢後,便以檔期配合問題,開始向新聞局申請更換演職員,甚至有更換導演者;依要點規

      定,變更企劃案內容須經半數評審委員同意,評委在接到相關申請函時,常譏業者報名時企劃

      案的演職員表是在「騙錢」,礙於情面或拍片環境艱難,而予以同意。

(五) 缺乏市場行銷觀念,票房普遍不佳:

      1.好萊鎢影片挾其雄厚資金的大力行銷,國內電影市場幾乎是好萊鎢的天下,亦使國內民眾習

         慣美式電影語言。

      2.部份獲得輔導金者未提出相對金額拍片,影響拍片品質。

      3.個人風格過強,尤其獲得輔導金的製片業或導演,無償還輔導金的壓力,加上欠缺優秀製片

         制衡,因此容易為展現個人風格或藝術理想而拍片,完全忽視市場期待。

      4.國產片在於市場上的逐漸崩盤,映演業者對國產片遂失去信心,再加上外商操縱映演場所檔

         期,使國產片排片困難,導致國產片映演場所的設施、衛生或週邊環境,難與外片首輪戲院

         相比。

      5.國產片欠缺市場行銷人才,且因資金不足,欠缺宣傳及映演資訊不足,匆匆下片,而無由觀

         賞,造成國產片觀眾日益減少。

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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